林雨翔心里很是舒服。如果其他人盛赞一个男人的钟爱者,那男人会为她自豪,等到进一步发展了,才会因她自卑。由此见得林雨翔对Susan只在爱慕追求阶段。
这些奇闻轶事自然是林大哥亲口告诉的,真假难辨。林大哥在中文系学习两年,最大的体会是现在搞文学的,又狂又黄,黄是没有办法的,黄种人嘛,哪有不黄的道理。最要命的是狂,知识是无止境的,狂语也是无止境的,一堆狂人凑一起就完了,各自卖狂,都说什么:曹聚仁是谁?我呸!不及老子一根汗毛!陈寅恪算个鸟?还不是多识几个字,有本才子的学识吗?我念初一时,读的书就比钱钟书多!林大哥小狂见大狂,功力不够,隐退下来细读书,倒颇得教授赏识。林雨翔前两年念书时,和他大哥每两个礼拜通一次信;上了毕业班后,他大哥终于有了女朋友,据说可爱不凡,长得像范晓萱,所以他大哥疼爱有加,把读书的精力放在读女人身上——这是女人像书的另一个原因。历来博学之人,大多奇丑。要不是实在没有女孩子问津,谁会静下心来读书。
老师依然在授课给自己听。雨翔问身旁的威武男生:喂,你叫什么名字?
还有还有,你有没有告诉她说你患过肝炎,会传染人的?
今天的那一段是直抒胸臆的:我爱你?我爱你?爱你爱到屁眼里?那里尽是好空气?那里——没灵感了!未完待续?未完待续。还有痛彻心扉的:十年后,此地,再见。让人怀疑是此君刻完后跳下去了。桥尾刻了三个字,以飨大桥,为情人桥,有人觉得太露,旁边又刻日落桥。雨翔喜欢日落桥这个名字,因为它有着旧诗的含蓄。在桥上顶多呆半个钟头,看看桥两旁破旧不堪的工厂和闲逸的农舍,还有桥下漠然的流水,空气中回荡的汽笛,都醉在如血残阳的余晖里。
梁梓君挖苦:哟,你语文不及格吧,连这字都会念错。其实名字里有罕用字也是那人的一大优势,逢人家不懂,他便有了谆谆教诲的机会。林雨翔是这方面的直接受害人,脸红耳赤地不知所措。
收到回音,罗天诚气得要死,愤恨得想把这学校杀剩两人。Susan对沈溪儿评论罗天诚说这个人在故作深沉,太肤浅,太伪饰,这话传到罗天诚耳朵里,他直叹人世间情为何物,直骂自古红颜多祸水。林雨翔看了暗自高兴,庆幸罗天诚这一口没能咬得动,理论上,应该咬松动了,待他林雨翔去咬第二口,成功率就大了。罗天诚全然不知,追一个女孩子好比一个不善射的人放箭,一般来说第一箭都会脱靶。等到脱靶有了经验,才会慢慢有点感觉,他放一歪箭就放弃了,只怪靶子没放正。不过,这一箭也歪得离谱,竟中了另一块靶——一个低一级的小女生仰慕罗天诚的哲学思想,给罗天诚写了一封信,那信像是失足掉进过蜜缸里,甜得发腻,左一个哥哥右一个哥哥。现在的女孩子聪明,追求某个人时都用亲情作掩护,如此一来,嵌在友情和爱情之间,进退自如。罗天诚从没有过妹妹,被几声哥哥一叫,仿佛猫听见敲碗声,耳根一竖,一摇三晃地被吸引过去。那女孩子也算是瞎了眼,为哲学而献身,跟罗天诚好得炸都难炸开。
回到家里就不得安宁。林母爱好广泛,除麻将外,尤善私人侦察,翻包查柜,样样精通。做儿子的吓得把书包里大多数东西都放到教室里——幸好书是最不容易遭偷的东西——所以,那书包瘪得骇人。
那晚林雨翔辗转难眠——梁梓君灌授的知识实在太多了,难以消化。只好把妥善保存的复审一遍,越想越有道理,恨不得跳出被窝来写情书。无奈,爱情的力量虽然是伟大的,但大力士却也不见得耐寒。雨翔的灵魂默默跳了三次,都冷得返回告诉肉体跳不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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